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1. 本条款根据《电信事业法》及《同法施行令》,由主管 江原道ㅣ运营 江原道观光协会ㅣ(株)Plusplanne (以下简称本公司)提供的线上旅游服务(以下简称服务) ,应按照主管 江原道ㅣ运营 江原道观光协会ㅣ(株)Plusplanne 的使用条件、程序以及会员规则相关事项和其他必要事项规定使用。
第二条(条款的效力和准用)
1. 本条款的内容在服务页面显示或以其他方法通知会员时立即生效。
2. 本公司可变更本规定,因变更后的规定是依据第一款内容规定,所以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条(条款外准则)1. 本条款中未明示的事项,依照《电信基本法》,《电信事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实行。
第四条(用语的定义)1. 本规定所使用的用语定义如下:
一. 使用人 : 使用本公司提供服务的所有人员
二. 会员 : 使用人员当中,与本公司签约服务使用款项的所有人员
三. 账号 : 为识别会员与会员服务使用,由会员选定、公司认可的文字或其他组合
四. 密码 : 确认会员所授予的ID是一致的会员,为保护会员自身的秘密而制定的文字或数字组合
五. 解除 : 公司或会员在开通服务后,解约使用条款
第二章. 会员加入与服务使用条款
第五条(使用条款的成立)
1. 使用条款以本公司对使用人使用申请的认可和对使用人条款内容的同意而成立。
2. 希望加入会员使用服务的申请人,需提供本公司要求的个人资料。
3. 会员申请人须提供指定的在线申请格式信息,其他信息作为选择事项。
-使用人账号(ID) -密码(PASSWORD) -姓名(实名/英文名) -电话及住址
4. 除上述内容外,还可增加我方认为必要的内容,并公告此事实。
第六条(使用申请的批准)
1. 当申请人正确填写第2章,第3条所规定的事项并提出使用申请时, 我方予以同意。
2. 本公司对下列使用申请批准拥有保留权利。
- 设备上无余裕或技术上存在障碍时
- 其他本公司认为有必要时
3. 本公司对下列使用申请可能不予认可
- 非实名时
- 使用他人名义申请时
- 使用申请填写虚假内容时
- 以妨碍社会稳定秩序或美风良俗为目的申请人
- 其他本公司规定的使用申请条件不完善时
第七条(条款事项的变更)1. 会员在申请使用时,如所填写的内容变更,则需通过在线进行修改。因未修改而发生的使用人损失的责任归于使用人。第八条(个人信息的保护)
1. 我方在收集服务用户的信息时,必须征得该用户的同意,仅收集所需的最小限度的信息,使用人可通过线上随时阅览、修改、删除本人的身份信息。
2.本公司在未经使用人本人同意下,禁止向第三方提供,丢失,流出使用人的身份信息。 因不遵守该规定而发生的顾客的所有损失,由本公司承担。但以下内容除外。
一. 根据《电信基本法》等相关法令,国家机关等提出要求时
一. 犯罪调查目的或信息通信伦理委员会提出要求时
二. 因运输业务所需要向配送企业告知顾客信息时
三. 仅限于银行业务上的相关事项,共享部分信息时
四. 无法识别特定人员的统计编制、宣传资料、学术研究等目的
五. 其他相关法令规定程序要求时
如发现未经用户同意泄露个人信息等不当事例时,请拨打电话02-654-4111,邮箱 speedtour@speedtour.co.kr, 可向韩国消费者保护院、经实联等举报,对此本公司拥有采取适当措施的义务。
第三章. 使用服务
第九条(会员账号、电子邮件、密码管理义务)
1. ID、电子邮件和密码相关的所有管理责任归于会员。会员的ID,邮箱,密码的管理疏忽,非法使用导致发生的所有责任归于会员。
2. 如发现本人的用户名(ID)、电子邮件(E-mail)和密码被不正当使用,会员必须要通知本公司。第十条(服务种类)1. 本公司可变更服务内容和种类,变更事项通过公开事项进行公告。服务的种类如下。
一. 通过线上进行的航空/酒店预约/售卖
二. 通过线上进行的旅游商品预约/售卖
三. 其他旅游相关的商品及信息服务
第十一条(提供信息)
1.本公司对用户在使用服务过程中认为有必要的各种信息,可通过电子邮件、有线媒体、邮政信函等方式向用户提供第十二条(停止提供服务)
2. 本公司对下列内容,可停止提供部分或全部的服务
一. 因维修服??